【问题解析】
1、用人单位违反本《
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辞退补偿。
3、月工资按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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