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案件受理费150元,涉及
财产分割的,若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再另行交纳,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另行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述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判决时由原、被告分担。
【法律依据内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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