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办理
起诉离婚手续的程序:
一、原告向法院
递交离婚起诉状;
二、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
离婚诉讼;
三、
符合条件的,则予以
立案;否则退回材料;
四、法院受理
离婚案,必经过调解,调解不成,
开庭审理;
五、开庭审理,
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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