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及
拖欠工资的数额,
证据包括:
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
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
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
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
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
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