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拆迁补偿太低,
当事人可以与
拆迁方先进行谈判协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复议或申请
诉讼。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根据《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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