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占有说,即对
诈骗罪基本犯的既未遂形态的区分应该以
行为人是否已经实际占有公私财物;
2、控制说,即诈骗罪的既遂应该以行为人实际取得对所欲骗取的公私财物的实际控制为准;
3、失控说,即应该以财物的所有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准。诈骗案
立案以后,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
调查取证处理,特别是钱款的追回上,是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进行处理的,在对钱财进行认定后,可以按照举证的方式来退回
受害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当代社会对于很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比较习惯使用网络,同时网络上面的一些危险也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一些网络方面的诈骗活动,如果确实发生一些诈骗活动,很难将钱财要过来。主要还是因为相关的一些
证据没有办法来进行提供。
【法律依据内容】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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