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垫付医药费的问题全凭自愿,鉴于
打官司有一定的经济成本且需要花费较大的精力,如果自己有条件还是自己先出医药费。等到康复之后连带所有该
赔偿的费用一起索要,如果对方拒付可以提
起诉讼。交通事故
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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