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有
遗嘱的
房产继承按照遗嘱办理;
2、房产所有权自遗嘱生效时发生转移,
继承人无需再办理其他手续;
3、但如果继承人需要转让
继承房产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向不动产所在地的
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拿着房屋权属人的
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
公证费。
遗产继承一般可以选择公正的方式来对抗第三人,毕竟涉及到财产方面,就会引发非常多的
纠纷,有了在这方面充足的保护后,才可以更加安全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证当然要找公证处办,办理遗产
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
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遗赠
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
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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