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经营者销售
不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
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经营者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涉嫌
欺诈,应当按照
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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