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破产清算时间不一致,其流程如下:
1、成立
清算小组:15天内成立;
2、通知
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收到通知的清算组成立后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45天内申报;
4、做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编制;
5、登报公告:90天以上。公司如果没有财产可分配可直接进入结束阶段。
【法律依据内容】
《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
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
担保的
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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