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
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
公司法的
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的股东利用公司独立
法人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责任,滥用权利,采用将公司财产与本人
财产混同等手段;
逃避
债务,造成公司可以用于履行债务的财产大量减少,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有这种情形的,股东理应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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