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股东退出公司股份方式又法定情况下请求公司回购
股权,比如在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以及连续五年有分配利润的条件却不分配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本
公司股权。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
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
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