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借贷关系中介绍人不影响承担
保证责任,只有保
证人需要承
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
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
债务的,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