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合伙企业债务首先由
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普通的
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优先责任,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
普通合伙人可以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内容】
《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
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
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
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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