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立遗嘱具体包括如下生效条件:
1、书面
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书写,遗嘱人有签名,注明了年、月、日;
2、设立遗嘱的人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
3、遗嘱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内容合法;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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