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包括没有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的时候视为到期,附条件和期限的债权,
诉讼和裁决还没有结果的债权,
债权人都可以申报。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
担保并提交有关
证据。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
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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