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判定应当对于对方的损失进行全额
赔偿;
2、全责意味着事故中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肇事人来承担,如果肇事人买了
交强险和
车损险以及
第三者责任险,则有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这些损失;
3、保险公司会对此先予赔付,不足的部分再由
当事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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