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别人
欠钱不还是可以
起诉的,可以持
起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2、如果对方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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