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用人单位因过错未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经济补偿金,但在
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将解除理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若程序存在瑕疵则构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此外,“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等同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实际
工资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不能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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