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丈夫欠的债款是用于家庭开支,那妻子就有义务共同还债,或者丈夫的
债务,妻子事后追认为
夫妻共同债务,那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其他情况下丈夫的债务不需要妻子偿还。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老公欠钱老婆是否有义务还,就要看欠的钱是什么性质的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老公欠钱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情况下老婆要承担连带清偿的义务。反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时老婆是没有义务还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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