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协议、
招标以及拍卖。以出让方式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地价款,从而设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的用途未经原批准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经批准改变用途的,还须相应调整
土地出让金。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内容】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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