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应支付10个月本人
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第四十条规定
解除合同的,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代通知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二十个月工资
赔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