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负责,但学校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监管义务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
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