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建国后
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至70年。娱乐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法律依据内容】
《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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