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下列案件,则可以在两个月的
侦查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两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
(三)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延长两个月还不能侦查完毕,且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内容】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
律图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