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在还款日按时还款而产生
逾期,且经过银行
催收后仍不偿还,
欠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内容】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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