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如果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非特殊原因辞退(比如
犯罪了,或者给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伤之类),应当向
劳动者发放
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十五年那么单位应当补偿十五个月的
工资。
2、如果已经签订了
劳动合同,在没有正当理由下就辞退,属于
违法解约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
赔偿,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支付劳动者30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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