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人身
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
赔偿损失的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
侵权人或其
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人身损害
赔偿金履行期满后
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
一审人
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
债权人提供的事实、
证据,对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
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