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在整个
刑事犯罪的侦查审理过程中,在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
强制措施后就可以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2、实务中,刑事犯罪案件请律师也是很讲究时间的,犯罪嫌疑人及其
家属应当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争取尽量请律师协助。
3、理由是律师介入后,可以更加充足地对了解案情,搜集对嫌疑人有利的
证据,有充足的时间研究法律的规定,从而能够在开庭审判时有足够的准备。如果到了审判时再聘请律师,律师难免因为时间紧迫,从而可能会影响律师的作用。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
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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