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
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
强制执行,并对
被执行人进行了
司法拘留,在一年内还可以再
拘留一次。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为每次不超过十五日。根据法律规定,因
民间借贷纠纷,经人
民法院判决,
债务人有条件但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司法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毁灭重要
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
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
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协助执行的人,进行
侮辱、诽谤、
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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