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的是
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
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
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
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
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
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
工资,国家有
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
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
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
劳务所得缴税。
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
合同解除时的
赔偿方式不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
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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