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宅基地上的房屋能
抵押。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屋时
债务人不能清偿
债务的,
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
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宅基地不可以办理抵押,宅基地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可以进行抵押,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还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和监管的财产等。《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
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
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
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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