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国有土地上自建房不一定属于违建。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自建房合法的条件有:
1、不准随意多层修建。新建或翻建房屋应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建设层数由各地规定,一般不允许建三层以上房屋。在农村建造或翻修超过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团队建造,同时还需要向乡镇政府
递交相关的申请,经过审批后才可以动工。
2、不准超面积标准建造。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各地农房
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
法规作出规定。非法的“
一户多宅”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拆除,但若通过合法
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是被允许的。
3、不准擅自改变用途。宅基地设置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需要,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建房出售。
4、不准未批先建。建房前,应申请批准使用宅基地,获得乡镇政府颁发的《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还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违法建筑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
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
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
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违法建筑的
处理方式有:
1、违法占用
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
处罚款;对
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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