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处理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已经由交管部门出具了
责任认定书,对方负全部责任时,若与对方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申请调解,也可直接
起诉。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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