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带着
结婚证,有效
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
管辖权的
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婚姻
登记机关一般指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
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