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房屋
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
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如果经对方同意,并
协商一致的,可以更改。
2、如果所签订的协议,是
违法的,或者是被
胁迫签订的,或者是被
拆迁人认识错误而签订的。可以到法院
起诉,依法
解除协议或者变更协议内容。
补充:
拆迁补偿根据
土地性质可以分为
国有土地上的
房屋拆迁补偿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房屋
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拆迁,以
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
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
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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