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下列
债务不能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
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
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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