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夫妻一方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原则上对夫妻另一方是没有影响,仅仅是对失信者有影响。
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执行人,将有以下消费行为限制:
①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②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③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④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⑤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⑥不得旅游、度假;
⑦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⑧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⑨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
伪造证据、
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
拒执行的;3、以
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
转移财产等方
法规避执行的;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
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
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