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房屋
拆迁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制定
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
2、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组织
房屋拆迁补偿登记;交付
拆迁补偿款,动土开工。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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