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业主电动车电瓶被盗,小区物业需不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业主和物业签订的
服务合同。如果电动车停放在专用的封闭区域,比如车棚内,且有专人值守,物业公司也向业主收取了一定费用,那么,双方就形成了契约关系。一旦出现电动车被盗,物业公司则要承担
赔偿责任。
但如果业主的电动车,没有停放在专用区域,也没有向物业公司支付停
车保管费用,而是随意停放在小区的公共空间内,则物业公司对电动车没有保管的义务。但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对电动车失窃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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