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常见情况如下: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
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
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
履行合同。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
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3.出卖人
卖房后反悔并要求
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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