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法院的
判决书未收到的,可以致电法院询问。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对
公开审理或者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减刑、
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三条
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能够当庭宣判的应当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可以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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