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父母双方在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孩子的,未
过户也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中关于
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
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和单纯的财产赠与不同,该财产赠与条款,并非完全独立的条款,而与协议双方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其他财产分割以及
子女抚养等诸多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约束力表现为在不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时,夫妻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协议。
如夫妻一方或双方不配合过户的,受赠子女依据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对夫妻一方或双方享有直接、独立的给付请求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
双方同意将不动产赠与子女的,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房产信息、子女信息及子女接受赠与等相关信息。协议约定后,应督促及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的条
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
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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