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房屋
拆迁是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被征收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有
使用权的第三方不直接与征收人有
法律主体关系。房屋拆迁会造成使用权灭失,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是使用权人与
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
民事行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按原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合同中未明确表明的事宜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人
民法院
诉讼解决。
2、
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
土地使用者或者
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安置补助费。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
征地单位
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征用农业
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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