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拆除
违章建筑,当然是不用给补偿的,不但不补偿,严格来说还可以对
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2、但关键的问题是,很多地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的往往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章建筑。比如,符合建房条件农民未经审批而建设的
家庭唯一住房,因为地方政府实施的一些临时政策而产生的
违法建筑等等。
3、这些情况下,违章建筑的存在有其正当性,就不能轻易认定为违章建筑,遇到
拆迁或者拆除,不但应当补偿,而且还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足额补偿。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
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
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