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工厂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一年一般是不可以走的。但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协商一致的,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
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告知即可。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