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会发新的证书,只有一个通知书。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如果符合变更的条件,国知局会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如果提交的变更材料有问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经补正后仍然不合格的,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收到
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
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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