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劳动合同变更一般是属于重新
签订劳动合同。若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可以不用重新签订。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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