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行政处罚是不可以拒绝的,若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此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根据《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
申辩、要求
听证等权利。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
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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