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在
拆迁过程中,
停水停电属于强迫逼迁的行为,是
违法的。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
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
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
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
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
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
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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